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客戶權益須知  
Customer Rights Notice

  • 食品業者登錄字號:D-173682410-00000-2

  • 購買食品類商品,因商品效期長短不一,自消費者收受日計算起商品確保最少45日以上有效日期。短效期商品會於品名、文案、活動中說明並標示效期。契約條款如有疑義時,應為有利於消費者之解釋。

  • 消費者於收受商品後,應按物之性質,依通常程序從速檢查其所受領之物,如發現有應由企業經營者負擔保責任之瑕疵時,應即通知企業經營者。

  • 本商品已投保新光產物保險產品責任險二千萬元整。投保金額非為理賠金額。

  • 透過本系統訂購產品時,即代表雙方已同意,若交易發生訴訟以台南地方法院為第一審管轄法院。但不得排除消費者保護法第四十七條及民事訴訟法第四百三十六條之九規定之小額訴訟管轄法院之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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